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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徐亚男 于 2021-8-11 08:32 编辑
2014年10月21日,市民杨先生购买了万汇广场3幢的一套房子,同时花了6万块钱购买了E区926号车位的使用权,当时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万汇广场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
协议里写明,本协议下的车位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交付后无权属证书,但享有与该小区商品房同等年限使用权,交付时间是2016年12月31日。阿奇从物业公司了解到,E区926车位一直登记着杨先生的名字,甚至在2019年的时候,开发商还特地出过一纸证明,证明该车位为杨先生所有。
万汇广场业主 杨先生:在今年的7月23日,突然接到物业经理打来的电话,说车位被别人买走了,产权证都办出来了,这个房子我已经住了半年了,物业的926车位的维修基金我们也交了两年了,突然说车位不是我的了。
如今万汇广场地下停车场,E区926车位上已经停了其他的机动车,车位上方还挂着“车位已办理产权”的牌子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杨先生这样的遭遇不是个案。[color=rgba(0, 0, 0, 0.8)]
万汇广场物业 工作人员:
杨先生这样的情况有很多户,十几二十户有的。
万汇广场业主 杨先生:
开发商做事不能这样的做的,完全是一个车位二卖啊!
对此,湖州凤凰新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沈先生给出了一个解释,该项目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在2018年,小区的车位被司法查封,一直处于停售状态,于今年7月份刚刚解封恢复销售。
湖州凤凰新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沈先生:
房子是我一个股东抵债抵给他的,网签合同没有签,法院解封后系统显示没有销售,就被其他人购买了E区926号车位。
开发商给出一个方案,由于销售的疏忽导致了杨先生的车位被卖,他会给杨先生置换一个相邻的有产权的车位,并且办理好相关的手续。虽然事情有了解决方案,但我仍有一个疑问在2016年的时候,该项目还没有被司法查封,为什么不把有产权的车位卖给杨先生以及其他业主,反而要签署了《万汇广场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只给业主们使用权,不给所有权呢?
对于这件事,沈先生三缄其口,不愿多做回答。
湖州凤凰新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沈先生: 你不要问原因,我们处理结果让他满意就好了,你追究过程干什么!
针对此事,记者向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建设发展局进行了咨询,《万汇广场车位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严格来说是不规范的,他们已经启动了调查程序。
目前,开发商已经联系了杨先生,签订了新车位的合同,并且办理了相关手续。至于开发商是否涉及一个车位两卖,还需等待建设部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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